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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对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汛视频会商系统改造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迅速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县区划转市财政局的各项资金,待项目建成验收后统一结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系统建设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项目“三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倒排时限,明确工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自建设任务。同时,要做好与已建成的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衔接、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应用平台。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