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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协作,做好地灾防治。 我市各级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强与国土、电信部门协作,利用气象地质灾害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第一时间将雨情、水情逐一通知到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及乡镇、村社和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和监测员。国土部门要主动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建设、交通、铁道、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1.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2.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国土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3.全市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附件2: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国土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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