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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06-14
【实施时间】 2011-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1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臧杰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粟如(市政府副秘书长)

  

  赖 菡(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宋明棋(市编办副主任)

  

  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春才(市纪委教育工委书记)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少平(市监察局纠风工作室主任)

  

  张培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建荣(市人社局副局长)

  

  温 哲(市公务员局纪检组长)

  

  王耀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叶德传(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姚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文庆(市工商局副巡视员)

  

  丁贤志(市法制局副局长)

  

  王 伟(市规划局副局长)

  

  孟和平(市执法局副局长)

  

  黄兴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罗咚玲(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宝贵(市妇联副主席)

  

  陈建军(市残联副理事长)

  

  潘少銮(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傅晓春(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刘金柱(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白国华(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林国财(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曾东生(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春才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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