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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绿容[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06-14
【实施时间】 2011-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8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行道树悬铃木剥芽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行道树悬铃木剥芽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2011〕174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局:

  

  悬铃木剥芽是行道树养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调整树木的生长势、控制病虫害等都有着较大的影响。为了确保城市环境美观,落实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工作理念,现对做好2011年行道树悬铃木剥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原则要求

  

  悬铃木剥芽应贯彻“适度剥、轻剥、不剥”的要求,使行道树骨架均匀、上疏中密、降低重心,保证充足的绿量。

  

  二、技术要求

  

  1、剥芽是指剥除当年生未木质化的枝条。

  

  2、一级分叉和主干萌发的芽条应剥除。

  

  3、对于采取自然型修剪的悬铃木,树木萌芽量较少,一般不剥,或仅对过密处的芽条进行一定的剥除。

  

  4、对于采取“杯状型”修剪的中大型悬铃木,重点剥除树冠顶部的芽条,中部保留较多芽条,防止树冠中部空秃。

  

  5、对于采取“杯状型”修剪的小型悬铃木,树冠顶部枝条保留2至3根外向斜生芽条作为培养骨架之用,中部尽量合理均匀地多留外向斜生芽条。

  

  6、对于截干和重截的悬铃木,重点对截口处密集的芽条进行处理,根据截口大小取留4至10根健壮的芽条。

  

  7、结合悬铃木剥芽,处理好枯枝烂头和下垂枝,处理好行道树与公用设施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措施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悬铃木剥芽工作,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规范化”的要求,把握剥芽的技术要点,掌握悬铃木剥芽的强度。要处理好冬季修剪和芽条形成的关系,减少冬季修剪量,降低芽条萌发,提高行道树遮荫面积,逐步引导林荫道创建。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作业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剥芽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上树操作人员应具备上树证。

  

  3、剥芽应做到文明作业,随剥随清,枯枝落叶应实施资源化循环利用。

  

  4、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剥芽的过程实施监管,及时纠正剥芽过重行为。

  

  5、市绿化指导站应根据各区剥芽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培训交流,加强巡查监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好质量跟踪。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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