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蔬菜中心、水产主管局、高新区农发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工作,调动全市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经研究,确定评选2010年度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㈠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市局聘任的10名首席专家、40名执行专家、50名专家助理。 ㈡先进集体: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 ㈢先进个人:从事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和承担高产创建活动、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的人员及农业科技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及条件 ㈠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标准量化,宁缺勿滥的原则;突出特点、亮点、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 ㈡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农业科技工作; ②能有效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引进、开发、试验、示范与推广,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好评; ③能有效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在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项目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④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基地和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基本装备。 ⑤有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机制和奖励政策,创新资金落到实处。 2. 优秀农业科技专家 ①热爱农业科技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于思考,作风严谨,开拓创新; 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科技管理工作水平。 ③在科技项目实施、农业技术培训、高产创建、科技示范中心(园区、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骨干作用; ④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及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⑤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行业(产业)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先进个人: ①热爱农业科技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于思考,作风严谨,开拓创新; 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科技管理工作水平。 ③在科技项目实施、农业技术培训、高产创建、科技示范中心(园区、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骨干作用; ④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及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⑤在本地区、本单位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㈠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局科技处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单位、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先进个人的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科技处,具体负责处理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㈡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按照市局分配的名额负责本辖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局属各单位直接向市局科技处推荐;优秀农业科技专家由专家所在单位直接向市局科技处推荐。 ㈢各推荐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确保质量。 ㈣凡被推荐的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和先进个人人选,要认真填报《2010年度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2010年度济南市十大优秀农业科技专家推荐表》、《2010年度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其中“主要事迹”要围绕承担和完成的工作,具体量化,突出工作中的特点、重点、亮点、创新点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贡献。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杜绝虚话套话。 ㈤《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1年6月10日17时前报市局科技处。 联系处室:济南市农业局科技处 联系人:袁德利 孙春华 霍秀娜 联系电话:0531-83186111 电子邮箱:kjc111@126.com 附件: 1.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