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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检查评估结果的运用 逐级汇总各地区的检查评估情况,最终形成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报告。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将以适当形式通报检查评估结果,对专项整治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安排 (一)2011年6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 (二)2011年6月底前,各地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2011年7月,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组织检查评估组,赴各地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四)2011年8月,根据全省检查情况综合分析,形成《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报告》,向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附件:1.安徽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略) 2.安徽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