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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煤保障和运输畅通督查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煤保障和运输畅通督查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电力迎峰度夏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60号)和全省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电煤保障和运输畅通工作进行督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文建为总牵头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督查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煤保障督查组

  

  组 长:李泓壮(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吴 锋(市物价检查所所长)

  

  解团跃(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吕强高(市煤炭局煤炭运销科科长)

  

  顾海婵(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

  

  焦 峰(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王世祥(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袁一峰(市质监局监督科科长)

  

  李 宁(市发改委运行协调科副科长)

  

  黄旭光(市工信局运行局主任科员)

  

  电煤保障督查组工作职责:贯彻省、市政府关于电力保障的工作部署,落实市煤电运联合调度办公室的调度安排,全力做好全市重点电厂的电煤保障。对全市各煤矿的电煤供应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煤矿出售电煤的价格、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严格查处煤炭乱涨价、掺杂使假等行为。

  

  二、电煤运输畅通督查组

  

  组 长:李德留(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局长)

  

  副组长:回建国(市政府减负办主任)

  

  吴铁转(市纠风办副县级检查员)

  

  成 员:闫毅超(市优化办科级检查员)

  

  董西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科科长)

  

  权长胜(市交通局路政支队副支队长)

  

  朱国熙(市工信局运行局副局长)

  

  李西利(市发改委运行协调科副主任科员)

  

  朱 曦(郑铁洛阳站客货科科长)

  

  何 东(郑铁洛阳车务段业务科科长)

  

  黄 河(郑铁济源车务段业务科科长)

  

  电煤运输畅通督查组工作职责:贯彻省、市政府关于电力保障的工作部署,落实市煤电运联合调度办公室的调度安排。督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措施。对电煤保障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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