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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6-21
【实施时间】 2011-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哈尔滨市2011年中兴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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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明组织绿化工程建设。实施绿化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护周边道路、广场等设施免受损坏,减少对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的影响,残土、残枝及时清理清运,人行步道、树池界石复修复整,恢复道路设施和树池界石的完好状态。工程竣工后,相关设施的恢复一并纳入竣工管理,整体验收。

  

  (5)高起点、高标准搞好灯饰亮化工程。按照夜晚与日间效果兼顾并重的原则,提高灯饰亮化规划设计水平,优选节能环保的灯饰器材,亮化工程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高空灯饰按照规范设置防坠落措施,依托楼宇、桥梁的亮化工程要确保灯具安装不影响灯饰载体的原有功能和景观效果,加强灯饰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巡检巡查,防止安全事故,保持设施经常完好,亮灯率达到95%以上。

  

  (十)城市洁净工程

  

  1.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现代大都市的标准要求,全力推进市容环境管理立标准、上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状况,完善管理机制,细化标准控制,改进作业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挥市区街三级管理网络的整体作用,大范围推进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污物消纳、乱象治理等城市洁净工程,努力保持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常净常新。

  

  2.主要任务。

  

  --从改进作业方式入手,提高街路清扫保洁的控制能力。建立机械清扫与人工保洁有机组合、有效配合的作业格局,制定机械清扫和水冲洗街路规划,科学配置清扫机械,合理安排保洁人员,重点街路、重点区域实施机械化清扫,水冲洗作业,人工跟进保洁;一般区域实施人工清扫和日常保洁一体化作业。拓展机械化清扫保洁覆盖范围,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5%以上,分级确立街路环境洁净标准,全方位推进达标作业,切实做到清扫保洁无遗漏、无死角。

  

  --从改进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入手,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强化垃圾收运作业流程管理,合理配备收运设施和人员,规范垃圾投放、收集、转运时间,适当增加定时收运作业频次,探索建立散袋垃圾巡拣收集的有效途径,着力解决弃管小区生活垃圾失收失运的难点问题,逐步实现垃圾收运不落地。

  

  --从增强城市垃圾消纳能力入手,推进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双琦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厂,建设完成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结合消纳场地建设,畅通垃圾污物集中消纳归集渠道,提升各类垃圾污物的综合处理水平。

  

  --从强化市容管理入手,对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挤乱占、乱扔乱倒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清理乱贴乱画的小广告,规范整顿乱挂乱设的布幔条幅、广告牌匾,疏导治理流动商贩、烧烤排档,清理规范市场摊区、桥下空间,综合整治残土拉运的违章行为,迁移取缔主城区内违规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点,力促市容环境明显改观。

  

  3.总体要求。

  

  (1)大力发扬“环卫精神”,充分调动管理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一线环卫工人的实际问题,强化岗位职责任务的量化管理,引导管理作业人员尽职尽责,实行清扫保洁定岗、定时、定位,确保作业力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环卫机械的作业效能,扎实推进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强机械的维修养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出车率达到90%以上。

  

  (2)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重点区域达到“七净五无”标准,一般区域达到“六净四无”标准,水冲洗街路要彻底清洗路面积尘和边石尘垢,选择适宜区域创建清扫保洁示范区和无积尘达标街路。试行残土堆积场内覆盖,坚持基建工地驶出车辆严格进行轮胎清洗,认真执行基建残土密闭运输的管理标准,严禁沿街洒落、随意倾倒。

  

  (3)坚持依法治理市容环境,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查处损害城市容貌的违章现象,规范治理影响城市环境的混乱状况,严厉打击蓄意破坏城市环境的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公平公正、从严执法,为强化市容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调整充实一线管理力量,夯实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工作基础。分类制定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作业标准图则》,强化岗位责任,促进精细化管理;建立“的士城管”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巡视监督、信息反馈、促进整改、良性互动的管控局面;建立“城管面对面”媒体访谈制度,以管理绩效的透明化,推动城市管理深入发展、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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