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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0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议案建议优秀提案的通报

[接上页]
5.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的提案(00404)

  提案人:李瑞霞

  6.关于建设“郑州民营经济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的建议(00416)

  提案人:李富玲

  7.关于科学化管理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议(00451)

  提案人:马新海

  8.关于降低城市公共供水产销差率的提案(00467)

  提案人:王源海

  9.关于整治西流湖环境的建议(00596)

  提案人:焦晗韶

  10.关于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的提案(00666)

  提案人:曾平

  

  附件2

  
关于2010年度郑州市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代表委员不满意件的情况通报

  


  2010年度办理工作当中,由于种种原因(如政策或客观条件暂不具备,以及承办单位、承办人自身因素等),部分代表和委员对所提议案、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表示不满意,合计约占总件数的1.2%。按照有关规定,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发回重新办理。经过承办单位的努力,其中大部分已征得代表和委员首肯,目前,尚有二件仍未取得满意,具体如下:

  一、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承办的《关于简化“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办证的建议》b(2010)200号。

  二、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开通郑州-上街城市公交的提案》1000399号。

  以上承办单位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能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创造条件尽快落实,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勿以年度办理工作已经完结而告终,勿以时过境迁而放松,尽快争取代表和委员的满意,从而取得办理工作的完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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