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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167号
【颁布时间】 2011-06-20
【实施时间】 2011-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榕政办〔201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福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确保顺利完成2011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和《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福州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cod减排目标

  

  2011年,全市工业cod排放量控制在0.691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007万吨,减排1%;生活cod排放量控制在7.161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09万吨,减排1.25%。全市畜禽养殖场cod排放量控制在14.17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8万吨,减排5.4%。水产养殖cod排放量与2010年持平。

  

  (二)nh3n减排目标

  

  2011年,全市工业nh3n排放量控制在0.0825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0008万吨,减排1%;生活nh3n排放量控制在0.8361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0132万吨,减排1.55%。全市畜禽养殖场nh3n排放量控制在0.494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03万吨,减排5.8%。种植源、水产养殖nh3n排放量与2010年持平。

  

  (三)so2减排目标

  

  2011年,全市so2排放量控制在9.215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285万吨,减排3%。

  

  (四)nox减排目标

  

  2011年,全市nox排放量控制在11.665万吨以内,比2010年净削减0.825万吨,减排6.6%。

  

  各县(市)区2011年减排目标详见附表1。

  

  二、新增量预测

  

  1、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按全市gdp年增长率15%、新增城镇人口15万人预测,2011年全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59万吨,其中新增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1万吨、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456万吨;新增氨氮排放量0.057万吨,其中新增工业氨氮排放量0.01万吨、新增生活氨氮排放量0.047万吨。

  根据《福州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预测,2011年畜禽养殖规模与2010年基本持平,无新增量。

  2、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按全市gdp年增长率15%、万元gdp能耗下降2%预测,2011年全市新增煤炭消耗220万吨,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万吨,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2.22万吨。其中:火电行业新增煤炭消耗量160万吨(主要来自华能电厂三期投产),按煤炭含硫率0.8%、脱硫效率80%、未实施脱硝工程预测,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0.44万吨、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97万吨;非电行业新增煤炭消耗量60万吨,按煤炭含硫率1%,未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0.6万吨、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4万吨;机动车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3万吨。

  

  三、重点项目

  2011年,全市拟安排67项工业和生活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6754万吨(其中工业:0.1062万吨)、新增氨氮削减量0.0787万吨(其中工业:0.0194万吨)(见附表2、3)。

  根据《福州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一律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20%,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2.82万吨,新增氨氮削减量0.099万吨(见附表4)。

  

  2011年,全市拟安排36项工业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1.4603万吨、新增氮氧化物削减量2.9026万吨(见附表5、6、7)。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逐步淘汰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车辆,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量0.04万吨。

  

  四、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充分挖掘减排潜力。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实行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倒计时安排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福清龙田污水处理厂、长乐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罗源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建设任务。开工建设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长乐金峰污水处理厂、闽侯污水处理厂二期、闽侯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力争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启动福清市高山镇、连江琯头镇、长乐市江田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或配套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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