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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0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污水垃圾处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市环卫集团:

  为提高我市2012年污水垃圾处理中央投资备选项目的申报质量,争取国家更大支持,避免项目申报时间紧、前期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请你们立即着手做好2012年污水垃圾处理中央投资备选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已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项目。

  (二)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包括单独的垃圾转运站项目)。

  (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四)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已完工或已获得过国家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一)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可以确保明年内开工建设。

  (二)永久占地的项目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预审、环评批复和地质灾害评估;污水管网项目只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评批复;不占地的项目只办理环评批复。

  (三)委托具备相关专业甲级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三、报送要求

  请你们于6月17日前将备选项目清单报我委初审,我委初审通过后立即启动相关前期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待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后,我委另行转发。

  

  附件:项目申报清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项目申报清单

  

  填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服务范围投资估算(万元)项目法人名称及其所有制性质(国有、私营等)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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