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1-06-07
【实施时间】 2011-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有关市律师协会:

  2011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定于6月26日-7月15日分三期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办理了实习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已报名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第一期:共350名

  佛山(190名)、珠海(89名)、韶关(28名)、潮州(17名)、云浮(11名)、阳江(11名)、汕尾(4名)

  第二期:共350名

  东莞(215名)、湛江(32名)、清远(27名)、茂名(27名)、肇庆(26名)、河源(14名)、梅州(9名)

  第三期:共217名

  中山(82名)、惠州(67名)、江门(34名)、汕头(28名)、揭阳(6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

  6月26日9:30-17:00报到,6月27日-7月1日培训;

  第二期:

  7月3日9:30-17:00报到,7月4日-7月8日培训;

  第三期:

  7月10日9:30-17:00报到,7月11日-7月15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华山宾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20号,即区庄立交桥旁);总机:020-87763868。

  公共交通资讯:1、地铁:乘坐地铁到区庄站,从e出入口下,过马路往右走约350米;2、公交:乘坐公交车在犀牛路口站或广东工大站下,走约400米。具体路线可查询坐车网http://www.zuoche.com。

  四、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

  学习结束进行综合考核。

  五、培训费用

  每人于报到时缴纳1400元(此费用包括全国律协指定的培训教材一套四册及其他资料费、食宿费和培训费)。

  六、其他事项

  1.各地参训学员请依照培训安排,凭报名序号(请上广东律师网www.lawyer.gd.cn“文件下载”栏查询)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缴费及领取资料等手续。

  为加强培训管理,所有学员一律集中住宿。培训期间实行考勤。

  2.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正、副本皆可);(2)实习证原件。资格证和实习证现场核对后退还本人。

  联系人:邓家益  林杏薇

  电 话:020-66826947 66826673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