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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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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1.建立信贷支持机制。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负责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商业银行对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要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给予信贷扶持。探索建立保险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履约保证保险项下融资担保机制,引入创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渠道。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2.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各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要结合节能服务产业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鼓励各级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加大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参与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担保工作。

  

  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和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四)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及政府采购制度

  

  本省公共机构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省财政厅负责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及政府采购制度。各级机关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在部门公用经费中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合同期内,合同约定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能源节约分享收益,在上述经费中予以安排;合同约定留存单位的能源节约分享收益,在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单位的能源节约收益全部留存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对于合同期超过五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按程序报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五)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节能服务公司管理。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申请各级政府性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由经备案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省级备案管理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级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指导,对节能服务公司逐步实行分类评级、动态管理、社会公示,对于节能项目实施效果不佳、技术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还款水平低的企业进行通报整改,对多次整改仍没有改善的,取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资格。节能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业务指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项目信息发布制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全省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工作。省内公共机构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政府出资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等项目,应通过有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节能项目信息,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项目结束后,相关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节能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

  

  四、加强服务和指导

  

  各地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能源生产经营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公共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社会合同能源管理的氛围。要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要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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