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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珠规建建[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6-02
【实施时间】 2011-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第二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通过此次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各单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材料请于2011年6 月28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2137675、2226782)。

  

  (二)此次清理整顿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各建筑业企业进行严格抽查,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整治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措施。

  

  附件:1、第二季度建筑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名单(略)

  

  2、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情况检查表(略)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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