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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促进创新的协调机制 促进科技创新是全行业的共同使命,需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在行业主管部门层面,推进建立跨部门创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研发、科研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发展等方面政策的有效衔接,凝聚创新合力,提升科技创新的整体效能。健全部际会商机制;强化有关地区和单位之间的科技资源共享与科研项目合作,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交通企业联合,形成区域性和专业性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国际交通运输科技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引导和推动科研机构、交通企业等“走出去”,向境外输出技术服务和产品。 四、科技发展的资金支持 继续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交通运输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交通运输科技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科技资金投入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从成品油消费税返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交通运输科技研发、成果推广、标准化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建设工程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向交通运输科技研发。优化科技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支持重点研发方向关键技术的滚动深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