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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建[2011]383号
【颁布时间】 2011-06-22
【实施时间】 2011-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2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实施目标。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管网长度和覆盖率目标,雨污分流目标;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目标,垃圾分类体系和收运网络建设目标;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目标;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利用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三年分年度列出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计划;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计划;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利用项目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进度、拟达到的效果以及投资规模与资金筹集方案(格式见附表1、2)。

  四、配套措施。在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分工、规章制度、资金保障、技术运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舆论宣传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附6: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情况。2010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装机规模,产业生产总值、生产规模、就业人数等情况。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总体思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

  二、实施目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产业生产总值、生产规模、就业人数目标,以智能电网(或区域微电网)为载体、“发输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建设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三年分年度列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天然气多联供、地热、太阳能热水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电、供热等利用项目建设计划和与之配套的智能电网(或区域微电网)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内容、建设进度、投资规模、节能效果、资金需求及筹集方案。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研发能力以及培育产业体系的工作内容

  四、配套措施。在创新项目运行管理体制、加强资金保障、加大价格激励、完善技术标准、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深入教育宣传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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