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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办宣教[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密切联系基层实际,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风土人情民俗和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

  

  (二)质量为先,布局适度。

  

  人口计生户外宣传重在质量。引导基层创造内容与载体协调统一、温馨美观的户外环境宣传精品;布局以恰到好处为宜,防止过滥过度。

  

  (三)量力而行,节能环保。

  

  坚持节能环保理念,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主动采用节能、低碳、环保、能够长期使用或循环利用的宣传载体,避免成本过高、反复投入、造成浪费。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1年6月30日之前)。

  

  与有关机构联合,组织全国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现状快速调查,分析评估当前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现状。在全国征集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景图片,与快速调查结果相结合,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明确优化活动的重点和方向。将现有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分为推荐提倡、不提倡和禁用清除等三类,每类提供标语、实景示例,供各地参考借鉴。

  

  (二)优化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结合实际,层层部署,开展户外宣传环境优化工作。省级人口计生宣教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考核评估。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和人口计生系统主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优化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创新阶段(2012年1月1日以后)。

  

  开展全国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交流考察和互学互评活动,组织各省(区、市)交叉评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邀请有关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全国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进行调研评估,做出客观评价,形成《全国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评价报告》。

  

  各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创新本地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开展不定期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将进一步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具体行动,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举措,作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认真部署推进,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

  

  各级人口计生宣教部门是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省级人口计生委宣教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将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要拟制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用语温馨规范、时代特色鲜明的户外宣传用语,推荐给基层使用;要一手抓清理规范,一手抓优化创新,将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建立制度,形成机制。

  

  要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调研、评估、考核等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对本地户外宣传工作严格把关、科学评估、鼓励先进、推广典型,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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