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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活动目的 (一)通过大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快乐的生活态度,吸引更多人士参与助残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通过大赛的方式,为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提供展示创新能力、反映其对辅助器具的需求、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平台。 (三)通过对创意产品设计实施的评审,为公益事业挖掘有潜力、值得推广的创“益”项目,引导生产企业与参赛作品进行产业化对接,寻求对辅助器具创新挖掘。 (四)通过提倡创新意识,公益精神,助残理念让参与各方及全社会共同收获其积极的社会效益。 三、参赛资格 (一)参赛范围。 1.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使用者及业余设计爱好者。 2.公益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及生产机构;医疗器械厂商。 3.国内各大院校学生;社会爱心人士。 (二)允许以单位或团队形式参赛。各团队需指定1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不同项目需有不同负责人;如团队是由不同单位组成,该设计作品也须指定一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 (三)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提交的内容不健康。 5.提交的参赛方案缺乏最基本的可行性。 四、活动流程 大赛将通过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的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以邮寄报名参加、提交设计作品、综合甄选,评委审定为主要方式;在所有获选进入决赛的参赛者中选择有创意、有能力的参赛者(个人或团队)。每个在决赛胜出的参赛者(个人或团队)将获大赛提供的奖金和联合开发推广的机会。具体流程如下:
五、参赛作品类型、分类和相关要求 (一)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的界定以能够用于改善和补偿肢体、视力、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就业、健身娱乐以及身体功能训练等辅助器具。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实用新型类和创意设计两种。其中,实用新型类分为改进型和创新型。为了表彰组织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对于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优秀组织奖除外)。 1. 实用新型类作品。 (1)改进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在基于现有的辅助器具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性设计,使改进后的辅助器具实用性能更加突出,适应面更广,能够给使用者生活、工作或学习等方面带来方便。作品应有实物。 (2)创新型参赛作品:要求作品是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而设计的,具有原创性设计,可以推广,能够补偿残缺功能、在生活、工作、学习能够给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带来方便各类辅助器具设计作品。作品应有实物。 2. 创意设计类作品。 要求作品是通过自己的创意和摸索而成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创作品。这类作品主要是针对无法提供实物样品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而设置的。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要求。 (1)残联系统的个人或单位参赛的,以各省、市、县残联为单位将设计作品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2)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以个人、单位或集体名义参加的可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3)每件参赛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个作者限报3件作品。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在取得作者授权后,其作品由组委会负责编入大赛作品汇编。 (5)参赛作品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如有违反,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参赛作者应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参赛作品报送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刊登在作品汇编上等)。 2.作品报送时间和办法。 (1)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 (2)作品可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等形式寄出,也可专人送达。同时作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作品给组委会。 3.参赛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选送作品清单(附1)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文字版); (2)选送作品登记表(附2)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电子版和文字版); (3)作品的影像资料须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参赛作品光盘(一件作品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其中参赛的作品如需作者本人提供实物并安装调试的,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