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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中小企业局
【发文字号】 冀企产[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6-20
【实施时间】 2011-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2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的通知


  

河北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的通知

  (冀企产〔2011〕8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扩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和省政府“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的要求,推进我省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省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管理办法》,省局将开展首批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09年省局确认的120个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冀企科[2009]16号)。

  

  二、推荐条件

  

  (一)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聚集度高,区域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二)产业支撑体系健全。有工业聚集区或产业园区、专业市场为载体,服务体系健全,有3个以上经省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产业信息、人才培训、产学研合作、创业辅导、融资担保、营销展示等)。

  

  (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有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5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集群营业收入的60%以上。

  

  (四)品牌知名度高。有1个以上国家级区域品牌,2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5个以上河北省名牌产品或河北省著名商标,5个以上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

  

  (五)产业链条体系完整。形成了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单位之间、企业与物流之间、企业与支撑体系之间,专业分工明确,上下游紧密链接的协作关系,本地化配套率达到70%以上。

  

  (六)发展潜力大。有2个以上投资亿元以上、5个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建或储备项目。

  

  (七)制定了集群发展规划。编制了产业集群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生产力布局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

  

  三、材料要求

  

  申报省级示范集群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推荐表》(附后)。

  

  (二)产业集群情况简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业集群历史沿革;

  

  2、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3、产业链企业关联情况;

  

  4、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情况;

  

  5、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6、区域品牌和企业名牌建设情况;

  

  7、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建设情况;

  

  8、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建设情况。

  

  (三)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四)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证书复印件。

  

  (五)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公共服务平台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规模以上企业和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明。

  

  (七)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建或储备项目及国家或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情况。

  

  (九)产业集群及龙头、骨干企业所获省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推荐名额

  

  每个设区市推荐2个,扩权县推荐1个。

  

  五、推荐程序

  

  由县级工信部门填写《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推荐表》,并提交产业集群情况简介(附电子版)。扩权县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局;非扩权县经设区市工信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局。各设区市、扩权县务于7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局产业指导处。

  

  六、认定与命名

  

  在各设区市或扩权县推荐基础上,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管理办法》,省局组织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审定。经认定的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印发通报公布,颁发牌匾、证书。对示范产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消。

  

  七、政策支持

  

  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称号的,享受已出台的工业聚集区财税优惠政策,即以2010年省级示范集群企业上缴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省级留成部分为基数,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三年”的办法,返还资金全部用于集群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同时,对示范产业集群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争创区域品牌、培育龙头企业、组织规划论证、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以及在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参展参会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择优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示范产业集群。

  

  联系人:王立杰 联系电话:0311-87903836

  

  邮 箱:wanglj@smehb.gov.cn

  

  附: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推荐表

  

  市 县(市、区)  单位:万元、平方公里、个、人

  

产业集群名称

 

所在位置(县、乡)和面积

 

产业集群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产业集群基本情况

上年营业收入

 

工业产值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主导产品

 

从业人员

 

生产企业数

 

配套企业数

 

占国内/国际市场比重

 

所属行业

 

区域品牌名称

 

中国名牌

驰名商标

省名牌

著名商标

省中小企业名牌

 

 

 

 

 

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个数及名称

 

省级平台个数及名称

 

亿元以上企业个数

 

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

 

集群产品本地化配套率

 



  

在建及储备项目建设

情 况

 

县工

信局

意见

 

 

(章)

年  月  日

设区

市工

信局

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中

小企

业局

审核

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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