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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3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主任:沈晓明

  

  副主任:翁铁慧王龙兴阎祖强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建忠王磐石方芳卢钟山刘剑

  

  花蓓吴建融张新生陈启伟邵志清

  

  郑光辉赵伟星恽奇伟姚志荣殷欧

  

  彭文皓谢敏强裘新

  

  今后,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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