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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攀枝花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巴中市和凉山州卫生局: 按照《全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川食药监发[2011]50号)对专项整治的进度安排,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请各市(州)局对照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局要求,请各市州局迅速报送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见附件),请于2011年6月16日17:00前填写附表盖章后报送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建强 联系电话:028-86782865(带传真) 电子邮箱:lijianqiang@scfda.gov.cn 附件: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有关数据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