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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20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的通知

  (川教〔2011〕72号)


  

  甘孜、阿坝、凉山州,乐山、绵阳、攀枝花、宜宾市教育局;有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的有关精神,制定《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一、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

  

  《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特别是2007年启动实施“2007-2009年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以来,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三年内,采取省、州、县、校四级联动,对民族地区的全体中小学校长、教师进行了一轮规范性培训;开展州、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提高培训,建立了100个校本研修基地,组织了300余个微型课题研究,提高了民族地区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了教师的学历水平,为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十二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实现我省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藏区跨越式发展,为我省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与全省教育发展水平相比仍然较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族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数量不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不高;薄弱学科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紧缺;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有待提高;教师培训资源不足,教师培训机构能力薄弱;校长业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因此,我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二、“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贯穿教师培训全过程,结合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师德教育为重点,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校本研修为基础,以实施“国培计划”为示范,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省、州(市)、县、校四级,采取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省级负责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部分乡中心校(含幼儿园)以上学校的校长、骨干教师、培训者培训;加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新建100所民族地区教师校本研修示范校,使民族地区校本研修示范校达到200所。

  

  州、县两级完成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除省级培训外所有校长、教师的培训,以及新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加强民族地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分批组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达到初级培训水平要求;加强州、县级培训基地建设,为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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