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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20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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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等。

  

  (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

  

  适用于各阶段、各学科骨干教师和相关的教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学科知识获取与更新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与控制能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运用能力。

  

  (三)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课题的选择、课题研究方案的撰写、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报告的撰写等;重点结合民族地区微型课题研究讲解如何对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进行“观察”、“解释”和“表达”,如何实现以研促教,以教促研。

  

  (四)教师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表达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案、课堂实录、教学总结、教学感悟和教育论文的基本知识讲座;如何撰写教学设计、教案、课堂实录、教学总结、教学感悟和教育论文;发表教学研究成果的基本注意事项等。

  

  (五)班级管理艺术培训

  

  适用于班主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规范、班级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班级管理经验交流、班主任建设等。

  

  (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适用于相关师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心理健康的基本理论、中小学心理健康的现状剖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途径、方法,心理健康教材研究等。

  

  (七)校本研修能力培训

  

  适用于从事学校管理者和部分骨干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校本研修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等。

  

  (八)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学习、课件制作实践训练、信息技术能力训练等。

  

  (九)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

  

  适用于民族地区市(州)、县教研、培训机构专业人员、教育局领导,所有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主要内容包括:高中课程改革通识培训,高中课程标准、教材培训与学科教学培训和高中课程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工作是《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也是全力落实基础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制订教师培训的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专款用于农村学校教师培训;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时(分)管理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校长、教师的培训与使用和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创新培训模式,保证培训质量

  

  各级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要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培训方式;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远程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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