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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30号、陕卫办医发〔2011〕1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省内、省际城市对口支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遵照执行。 1.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考核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注重其效果。重点考核支援工作取得的成效、实绩,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的业绩、评优评先、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对支援效果突出的人和事要大力宣传、表彰,对缺勤、任务完成不佳的要通报批评。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今年6月起,每月30日前向我局上报对口支援月报表(见附件),由受援医院认真如实填报。 3.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区县卫生局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市卫生局每半年督查一次,省卫生厅每年督查一次,督查结果作为划拨补助经费的依据。 4.注重总结和宣传。各支援、受援单位要将对口支援突出的成效、作法和经验及时上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将适时通报表彰涌现出来的先进,树立好的典型,推动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陕西省省内省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情况月报表 城市支援医务人员情况月报表(表一) 受援医院: 支援医院: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城市医院支援工作情况月报表(表二) 受援医院: 支援医院: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城市医院支援工作情况月报表(表三) 受援医院: 支援医院: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注:通过同比增长率和环比增长率数值反映支援帮扶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