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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高集中整治行动成效,研究建立药监、公安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人血白蛋白”假药案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药监、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的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要积极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下大力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切实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药品安全科普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发布药品安全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查询,鼓励群众提供 “人血白蛋白”假药案线索,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药品安全、人人重视药品质量的社会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试行)》,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