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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汛期值守,及时准确上报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一)落实汛期值班人员,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报送。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值班期间水雨情、工情及灾情的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误报、不迟报、不漏报,遇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厅应急办(电话:0851-5360001(5360002),5360070(传真))。 (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保持灾区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遇有灾害要快速反应,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有干净水喝,组织和帮助受灾地区和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