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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活动承办单位将为本次大赛聘请专门律师跟踪活动全过程,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组委会将邀请资深摄影专家担任本次摄影大赛评委。 3.主办单位负责参赛作品主题与内容的审定,具有展览与展示的最终决定权。 4.活动不收取参赛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 5.活动主办方及协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再另支付稿酬。 6.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2.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展作品要求及活动奖项设置说明 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1年6月10日 附件1: 纪念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序 号: (活动组委会填)填表日期:年月日
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纪念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展作品要求及活动奖项设置说明 一、参展作品要求 1.参赛人须在报送作品时认真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未填报参赛人员报名表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 2.参展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型号的数码相机,拍摄形式不限,像素不低于1000万。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明确、创意新颖、艺术性强。 3.参赛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拍摄时间不做限制,但须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过奖项,从未在其他媒体发表。否则,本次大赛不予接收。 5.参展作品上不允许人为地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任何修饰图形和文字,如姓名、照片标题和说明等(照相机自动添加的拍摄日期除外)。 6.照片要忠实反映拍摄物本来的色彩,允许有限度的数字手段来修正照片,比如修除脏点,使用色阶、曲线、色彩调整、饱和度和对比度,适当的锐化和少量剪裁。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注明。 7.参赛照片可以是黑白或彩色照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方可参赛,不符合标准的不参评。上传作品电子版文件需为jpg(jpeg)格式,图片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且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 8.参赛作品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超过5幅(组)。参赛者需为提交的参赛作品命名,每一作品名对应一幅参赛作品,作品名视为参赛作品的一部分,并需符合大赛相关规则。 9.活动组委会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原始数码文件者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10.参赛作品资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若参赛作品不能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二、活动奖项的设置 1.个人奖项。 (1)特等奖3名,各奖8000元奖金及获奖证书; (2)一等奖10名,各奖5000元奖金及获奖证书; (3)二等奖20名,各奖3000元奖金及获奖证书; (4)三等奖40名,各奖1000元奖金及获奖证书; (5)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 所有获奖摄影作品将在9月份举办的第十一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设专区展出。 2.组织奖项。 (1)对于组织本单位摄影爱好者参加本次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且数量较多的单位,活动组委会将选出优秀组织奖20名。 (2)对于大力支持本次大赛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10名。 对于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分别颁发特色纪念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