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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提升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二)积极开展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咨询活动、网络宣传、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内容,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生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各地各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及开展活动情况请于6月25日前报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人:黄巧萍,联系电话:020-87620007,传真:020-83816417,邮箱:qp@k100.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