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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管四[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6-29
【实施时间】 2011-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6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

[接上页]


  四、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要把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未经工商登记注册非法生产的,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后要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坚决取缔;对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要联合或配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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