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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011年5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469号)。为确保各试点城市按时保质完成试点监测任务,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我部将举办三期试点监测培训班。 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及试点监测要求; 2.2010年灰霾、臭氧试点监测总结; 3.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铅、苯并〔a〕笓污染物的采样与分析; 4.空气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2-23日(21日全天报到)。 地点:哈尔滨市马迭尔宾馆(哈尔滨市中央大街89号)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1人;各试点监测城市环境保护局和环境监测站各1人。 四、其他事项 1.本期培训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参加培训人员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人员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3.第二、三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谢飞 电话:(010)6655681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石杰 电话:(010)84943147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信箱: cnemct@cnemc.cn 哈尔滨市马迭尔宾馆 杨翠微 电话:(0451)84884445、13796053399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2011年试点监测城市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培训班回执
附件2: 2011年试点监测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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