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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408号
【颁布时间】 2011-06-07
【实施时间】 2011-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6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竹木漆器、丝织品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竹木漆器、丝织品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委托荆州文物保护中心举办“竹木漆器、丝织品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分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个阶段,包括:文物保护基础知识、标准化基础知识,竹木漆器、丝织品类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病害分析检测技术,保护修复技术等。在实践操作阶段,针对具体文物实例,由教员指导学员完成文物修复方案的编制,并由学员汇报、专家评审,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相关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竹木漆器、丝织品类业务范围的单位的技术骨干。

  本次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60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荆州文物保护中心具体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7月20日,培训地点在荆州北湖宾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屈原路)。报到日期为7月10日全天。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学员食宿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于7月1日前反馈至荆州文物保护中心。

  (二)联系方式:荆州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人:陈华

  电 话:13593858340

  传 真:0716-8439354

  email:327352561@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93号

  

  附件:报名回执(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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