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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综函[2011]102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6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综函〔2011〕102号)


  

  局各直属(管)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1〕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并于6月24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我局节能办公室。

  领取宣传材料和空调管理人员节电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亚宁 电 话:59957773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

  


  根据《关于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1. 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停开电梯,6层以上电梯分段运行;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

  2. 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向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

  3. 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设置弃废旧灯管、电池回收箱。

  4. 制作以“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为主题的节能宣传电子板报1期。

  5. 组织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国管局举办的空调管理人员节电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分发《国外公共机构节能实践》、《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等公共机构节能丛书,张贴节能宣传画、节能环保提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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