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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创新产学研技术联盟合作机制。 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立产学研合作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完善专利许可合同备案,鼓励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以股份制、委托开发、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建立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 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发展系统工程设计、共性技术和关键瓶颈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合作共享机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享受利益、承担风险。优先支持联盟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畅通技术创新成果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渠道。 重点支持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竞争力、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0家,其中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试点备案联盟30家。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及各类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通过引导带动使全社会投入3000亿元以上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定增长要求,省、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与金融资本、风险投资联动机制,加强同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科技专项的衔接,采取鼓励支持有条件企业境外上市等方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链,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格局。 (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机制。 建立以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与的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审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筹协调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科技厅,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起草、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制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 (五)完善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促进机制。 建立完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市场双向互动机制和转化平台,促进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流动转化。在有条件的市建立固定的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市场,每年组织一次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且具有综合性、较大规模的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带动地区、行业开展各具有特色的专业科技成果展示活动。 组织参加国家级以及国际性的有关技术交易博览会,鼓励企业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产业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精心组织承办西博会“高新馆”,把西博会“高新馆”打造成科技成果展示和技术交易重要平台;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举行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推介活动。组织指导市(州)、县(市、区)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建立起与政府、高校院所、行业部门等共同举办区域性、专业性、综合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活动的互动机制。 到2015年,全省组织开展200场次以上科技成果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技术交易、资本对接等活动,促成全省一大批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六)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奖励机制。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科技成果的专利获取、运用和保护等自主知识产权指标,改进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科技成果评估办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评价办法,依法保护科技成果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分析,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省科技进步奖要重点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政策措施 营造环境,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投入、税收、金融、股权、人才等多元化支持方式,推动我省科技成果向科技产业转化,探索拓展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