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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8
【实施时间】 2011-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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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推广。结合建党9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举办红色旅游博览会、红歌会,编演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等,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文化氛围。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红色旅游经营活动,组织设计红色旅游线路。增加刊播红色旅游公益广告,出版红色旅游系列图书,拍摄一批红色旅游宣传片。加强红色旅游网络资源建设,建立完善红色旅游网上展馆,建设红色旅游综合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鼓励利用各类旅游交易平台,办好红色旅游专题展览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文化厅、省旅游局)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对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分级分期进行培训。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开设与红色旅游相关的课程和专题班;建立有利于红色旅游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鼓励教师、大学生和离退休干部等参与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加快推进旅游人才信息网络化。(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按照妥善保护、科学利用原则,加强对重要文物、遗址遗迹、纪念地、名人故居、历史文献的修复和保护,推进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有效传承。重视革命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发掘 、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各地要加强资源普查,制定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各类革命历史文化资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物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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