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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 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 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简称“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将于201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在银川举办。为扩大“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大会各项重大活动扎实有效进行,大会组委会决定在北京召开“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并举行新闻发布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 三、时间地点 (一)“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 时 间:2011年7月6日9:00-10:00 地 点:北京华侨大厦会议厅 贵宾休息厅:华侨大厦2楼紫荆厅 (二)“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1年7月6日10:20-12:00 地 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贵宾休息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楼贵宾厅 四、参会人员 (一)组委会会议。 1.组委会主任、副主任,执委会主任、副主任。 2.邀请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旅游局、宗教局、中国科学院、国台办、国新办、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外交学会、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中国伊协、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民族报社等国家有关部委司局级领导。 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宣传部、台办、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广电总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宗教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外办、质监局、旅游局、招商局、博览局、驻北京办事处、金融办,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川海关,自治区团委、伊协主要负责同志,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新闻发布会。 1.组委会主任、副主任,执委会主任等四人。 2.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电总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宗教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外办、质监局、旅游局、招商局、博览局、金融办,自治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银川市、吴忠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议程及日程安排 (一)组委会会议。 主持人:王正伟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宁洽会暨中阿 经贸论坛组委会主任 议 程: 1.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副主任李锐介绍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总体方案及筹备工作情况; 2.研究通过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总体方案; 3.商务部领导、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领导讲话; 4.中国贸促会领导、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领导讲话; 5.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正伟讲话。 (二)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