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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安全生产一线,查找重大隐患,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依法、规范、有序发展。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保障落实,在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调动广大水陆运输企业和全社会关注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运输工具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以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四)各单位要将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于2011年7月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市交委安全监督处。 电话:85551506;传真:85534580 邮箱:6032753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