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8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1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构建生态宜居高地的战略部署,使我市"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推动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特制定《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一、《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回顾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生态城市的定位,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2008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挥行动计划的综合平台作用,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显著提高。

  (一)生态区县建设扎实推进。各区县把生态区县创建作为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分别编制实施了生态规划,建立了创建生态区县的良好机制,竞相开展植树造林、城市绿化、河道整治等工作。原大港区和西青区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河西区率先提出在中心城区创建生态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动漫产业园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污染减排任务如期完成。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23.515万吨和13.1969万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11.26%和9.61%,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任务。

  (三)水环境专项治理取得突破。完成中心城区10条河道和大沽排水河以及29条农村河道治理。国控河流水质达标断面比例上升6.8%,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6.8%。完成60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升级改造,新建配套管网798公里。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4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7.5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四)大气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完成全部火电机组的烟气脱硫和168台10吨/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拆除并网小锅炉280座。更新改造公交车5690辆。加强建设工地、运输撒漏和道路清扫扬尘控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含)以上良好天数保持稳定。2009、2010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五)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上新水平。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设施体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07年的86.60%提高到91%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六)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通过全市三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新建、

  改造和提升绿地1.42亿平方米,植树造林71.7万亩。

  (七)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建成7座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1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0万亩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与管网入户改造工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个,市级文明生态村297个。

  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为有针对性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发挥了生态环保优化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使生态环保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我市生态环境现状与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全市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二、我市生态城市建设面临更大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市处于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未来三年是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时期,经济、人口、煤炭消费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水资源短缺问题仍没有根本性改变,生态市建设将面临更大挑战。

  (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有待进一步升级、优化。

  虽然经过多年的产业结构调整,但我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第三产业比重较低,仅占45%,与北京(75.5%)、上海(近60%)仍有较大差距;高端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业比重、规模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初步形成,但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仍没有完成,少量污染企业与居住区混杂,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没有退出,石化、化工、冶炼等行业比重较大,消耗能源较多,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