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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党委宣传[2011]132号
【颁布时间】 2011-07-04
【实施时间】 2011-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8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组织有深度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0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业绩和宝贵经验,宣传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和重大成就,宣传中央企业在大事、要事、难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效,激励企业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企业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对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出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理论问题,要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讲话精神。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活动的领导,及时将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情况报送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党委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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