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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1]143号
【颁布时间】 2011-07-04
【实施时间】 2011-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9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为“台湾·四川活动周”作出突出贡献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为“台湾·四川活动周”作出突出贡献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

  (川府函[2011]143号)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5月21-27日,蒋巨峰省长率团到台湾参观访问,成功举办了“台湾·四川活动周”。活动周以“发展振兴、合作共赢”为主题,举办了一系列参访考察和交流活动,进一步巩固和落实了去年“天府四川宝岛行”活动成果,展示了四川灾后恢复重建的巨大成就,展现了灾区发展振兴的巨大变化,增进了与台湾同胞的血肉亲情,推进了川台之间的交流合作。主体团和各分团活动精彩纷呈、成效显著,受到台湾社会热情欢迎,岛内外反响积极。

  

  在活动周筹备和举办过程中,有关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严守纪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活动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突出贡献。省政府决定,对成都、绵阳、遂宁、内江、眉山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台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招商引资局、省金融办、省机场集团、四川移动公司、成都理工大学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认真落实“台湾·四川活动周”相关承诺和协议,积极跟进交流合作意向,努力把川台交流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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