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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六次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实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会计人员队伍,商务部将于2011年7月中下旬举办第十六次商务部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两年以上,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五)持有驾照,驾驶技术熟练;

  

  (六)具有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二、考试内容

  

  相关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行政单位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基础英语、会计应用英语、word和excel上机操作等(会计考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30%、10%)。

  

  三、选拔程序

  

  考试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培训后根据国外工作岗位需要择时派出。

  

  四、推荐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报考条件从本单位推荐报名,并于7月6日前将推荐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会计证书复印件及驾照复印件传真至商务部人事司(并请邮寄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在地省会(首府)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联系人:商务部人事司 任蓓蓓 石滢

  

  电话:010-65198522、65197271,传真:010-65198909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

  邮编:100731

  

  附件:1、第十六次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2、专业考试参阅制度法规

  

  
商务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商务部第十六次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出 生  年 月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入 党 时 间

 

民族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 历

及学位

 

取得汽车驾照时间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是否服从国别分配

 

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的年限

 

有无会

计证书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从中学开始填写)

所在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 章)

 

  二○一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联系电话及传真

 

推荐单位联系人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手机

 



  备注:请将学历证书复印件、会计证书复印件附后

  人事司干部二处联系电话:65197271、65198522,传真:65198909

  

  附件2:

  
专业考试参阅制度法规

  


  一、会计法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五、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六、会计档案管理方法

  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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