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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所党支部、联合支部: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庆祝建党90周年,切实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律协党委定于2011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11年7月1日至7月28日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近几年来受工委以上表彰的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对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以上党员组织关系应在市律协党委。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党支部、联合支部要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支部章,于2011年7月8日(周五)前将原件及电子版报律协党委办公室。

  

  2、《特困党员登记表》经律协党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审定,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对慰问对象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附:《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曹莎  陈银玲

  

  联系电话:83026936 83025756

  

  传真电话:83025756

  

  邮箱:linglingchen@126.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7月1日

  

  附件:2011 年度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存档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家庭

人口

 

本 人

月收入

 

家庭月

总收入

 

家庭人均月

收 入

 

在职

在岗

 

退 休

正式退

 

失业

 

内 退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填表人关系

月收入

(元)

工作单位

      
      
      
      

家庭困难

情况

 

家庭地址

 

住宅电话

 

单位党组织意见

 

两新组织工委审批意见

 


   (此表由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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