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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肩负建设人才强国、教育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上海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高度上,谋划上海教育人才的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全国、上海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上海人才发展战略及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建成人才强国、教育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主动承担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使命和责任,以人才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和“为了所有教育人才的专业发展”为核心理念,以“人才优先、用中选才、创新机制、人人成才”为指导方针,实现所有教育人才的专业发展和上海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使上海教育系统发展成为全国人才队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成为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的主力队伍和主要依托力量。 教育人才是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管理、学生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教育活动,以专任教师为主体,包括校长、教育家及管理人才、教学骨干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菁英人才、思想德育人才和教育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为主要类型的人群。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领域。 (二)总体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上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是:为更多校长、教育家及管理人才、科学家、大师和名师、领军人才、青年创新团队、高水平德育和教育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脱颖而出创造环境。建设一支使命高远、品行高尚、能力卓越、结构优化、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使上海教育系统成为高水平人才向往和首选的国际人才高地之一。 1.教育人才规模发展目标。上海教育系统各级普通和成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和专任师资队伍规模分别为26.69万人和17.37万人。“十二五” 期间,根据教育与经济、社会及人口结构的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以“适应需求、稳定增长、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发展指导方针,以师生比为主要依据确定各自教育人才的规模发展目标。 2.教育人才结构优化目标。基础教育,主要优化教学骨干人才的区域、校际布局结构和教师男女性别结构。职业教育,主要优化学历达标、生师比和“双师”结构。其中高职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双师”素质教师和“双师” (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下同)结构比例分别达80%和40%;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达14∶1;“双师”素质教师和“双师”结构分别达40%和30%。高等教育,在优化学历结构、专业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基础上,重点优化学缘结构、社会来源结构和国际化结构。本市“985”、“211”、市属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全市平均比例(下同)分别达80%、70%、60%和30%以上;非本校毕业教师分别达60%、70%、80%和90%以上;具有海外实践经历教师分别达40%、30%、20%和10%以上;具研究机构、政府机关、企业实践经历教师分别达20%、25%、30%和35%以上。 3.高水平领军人才发展目标。一是提高领军人才占专业教师的比例;二是提高领军人才总量在全国的比例;三是形成国家、地方和各级各类学校三级领军人才及其专业、学术团队和梯队体系;四是形成各种高水平人才计划的系统集成。将“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浦江计划”、“东方学者计划”等各种高水平人才计划加以系统集成,综合配套,为各级各类学校高水平领军人才脱颖而出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各种机会和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