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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政法党组字[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9
【实施时间】 2011-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表彰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表彰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豫政法党组字〔2011〕10号)


  

  近年来,在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办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省政府法制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不计得失、乐于奉献、成绩显著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各支部民主评选推荐,机关党委研究的基础上,办党组决定,对“五好”基层党组织:综合处党支部、行政复议应诉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侯学功、吴照东、袁树行、宋明、杨永峰、赵阳六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徐玉珍等同志进行表彰。

  在此次受到表彰的同志中,有以身作则带领本支部争创一流业绩的带头人;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法制战线上不断追求卓越的业务骨干;有立足本职、朴实无华、勤恳踏实的实干者;有兢兢业业、忘我工作、顽强拼搏的党务工作者。他们是法制办机关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机关党员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体现了机关党员干部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此次表彰为起点,继续保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勇于创新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办党组号召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为中原振兴、河南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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