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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青价费[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9
【实施时间】 2011-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2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场更衣冲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场更衣冲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1]30号 2011年6月29日)


  

  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场:

  你们“关于调整青岛第二、第三海水浴场更衣冲水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浴场建设规模和费用开支状况,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场提供更衣凉水冲洗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次10元。以上票价均含保险费。

  二、对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实行半价优惠。

  三、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门票价格仍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1999]157号文件执行。

  四、收费单位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1年浴场开放之日起执行。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1996]19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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