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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价牌 停车场区域类别:二类 地面公共停车场 定价形式:政府定价 收费标准: 白天(7:00-18:00)计时收费:小型车:2元/半小时 大型车:4元/半小时 夜间(18:00-7:00)计次收费:小型车:4元/次 大型车:15元/次 夜间包月(夜间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小型车:150元/月 大型车:450元/月 昼夜包月(自然月份): 小型车:300元/月 大型车:900元/月 收费依据:津政办发[2010]124号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6: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价牌 停车场区域类别:三类 地面公共停车场 定价形式:政府定价 收费标准: 白天(7:00-18:00)计时收费:小型车:1元/半小时 大型车:2元/半小时 夜间(18:00-7:00)计次收费:小型车:4元/次 大型车:10元/次 夜间包月(夜间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小型车:120元/月 大型车:300元/月 昼夜包月(自然月份): 小型车:240元/月 大型车:600元/月 收费依据:津政办发[2010]124号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7: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价牌 停车场区域类别: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定价形式:政府指导价 收费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1元/半小时 车站2元/半小时 机场2元/半小时 三级甲等医院内停车场停车半小时内免费。 收费依据: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8: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价牌 停车场区域类别: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 物配套停车场的停车 定价形式: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 xx元/小时 收费依据:津政办发[2010]124号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9: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价目表 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 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半小时
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次
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 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月
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在活动举办地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次
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放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停放8至24小时的,按照不超过8小时计收。 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半小时
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八、交通事故和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其收费标准按照所停放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