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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发[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6-28
【实施时间】 2011-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2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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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在前两年基础上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6万人,乳腺癌检查2000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65.对2.3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继续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对全市21386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专项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66.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为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67.积极推进鄱阳湖南岸片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查螺10600万平方米,灭螺2150万平方米;查病29万人次,化疗7.07万人次,晚血治疗1020人次。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财政局)

  

  (十三)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68.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启动卫生监测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认真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69.四个县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0.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四)探索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机制

  

  71.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国资委)

  

  7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十五)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73.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加强县级医院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12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进贤县人民医院与对口三级医院开展基层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4.积极推进新建县、进贤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6.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十六)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77.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市、县综合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比例分别达到30%和2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8.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79.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落实和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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