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7
【实施时间】 2011-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经费结算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经费结算:实行每半年结算一次。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将完成的筛查人数(以采血卡片进行统计)、筛查的病种和费用按医疗机构列表于每年6月和12月终后10天内反馈各县(区)卫生局(属市直和惠城区医疗机构反馈惠城区卫生局),经县(区)卫生局审核汇总后报本级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属县(区)分担的经费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属市分担的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追加预算的文件,将所分担的经费追加给各县(区)财政局,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在收到拨款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血片采集工作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金额返拨给送检医疗机构。

  2.新生儿听力筛查经费结算:实行每半年结算一次。承担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将筛查人数、费用、名册于每年6月和12月终后10天内列表报送县(区)卫生局(属市直和惠城区医疗机构报送惠城区卫生局),经县(区)卫生局审核汇总后报本级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属县(区)分担的经费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有关医疗机构,属市分担的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追加预算的文件,将所分担的经费追加给各县(区)财政局,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有关医疗机构。

  (三)其他经费

  制作《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卡》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资料等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附件:

  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费用标准

  

筛查病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甲状腺功能
减低症

12

苯丙酮尿症

20

葡萄糖6磷酸
脱氢酶缺乏症

9.9

新生儿听力障碍
(耳声发射)

73
(二级医院)

合 计

114.9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