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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76号
【颁布时间】 2011-07-08
【实施时间】 2011-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2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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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发展改革委

  

  1.承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2.会同省商务厅承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提供基础产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承办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2.邀请4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

  

  (四)省科技厅

  

  1.承办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对接系列活动。

  

  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团组参会。

  

  3.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承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

  

  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

  

  (六)省工商联

  

  1.负责邀请国内沿海地区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内500强企业高管50名以上)参会。

  

  2.会同商丘市政府承办第六届豫商大会。

  

  (七)省侨联

  

  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八)省贸促会

  

  1.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国(境)外团组参会。

  

  2.配合省政府金融办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3.配合省商务厅组织省外、国(境)外企业展览。

  

  (九)省委宣传部(省外宣办、文产办)

  

  1.负责协调组织大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负责新闻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领导会见外宾、客商及大会主要活动的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

  

  4.组织安排领导专访、新闻发布会。

  

  5.牵头邀请100名以上国(境)内外记者。

  

  6.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7.提供文化产业领域招商项目。

  

  8.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

  

  1.负责邀请港、澳地区知名人士。邀请100名国(境)外重要客商和5个以上知名商协会参会。

  

  2.协调大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客商接待工作。

  

  (十一)省文化厅

  

  1.牵头组织文艺演出。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文化领域招商项目。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二)省农业厅

  

  1.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

  

  3.组织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会。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三)省教育厅

  

  1.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教育领域招商项目。

  

  3.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四)省政府国资委

  

  1.邀请15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内500强企业高管100名以上)参会。

  

  2.提供与央企合作及省管企业招商项目。

  

  3.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五)省政府金融办

  

  1.牵头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金融领域招商项目。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六)省旅游局

  

  1.协调大会期间旅游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2.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

  

  3.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提供旅游业招商项目。

  

  5.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七)省政府外侨办

  

  1.负责邀请10个以上国外友好省州代表团和50名左右驻华使节参会。

  

  2.统筹安排大会期间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为开幕式、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提供翻译。

  

  3.负责受邀外国政要参会报批工作。

  

  4.负责大会期间涉外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参会的外国政要、驻华使节。

  

  (十八)省台办

  

  1.负责邀请台湾地区政要和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2.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九)省财政厅

  

  负责大会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二十)省公安厅、安全厅、省委警卫局、省公安消防总队

  

  由省公安厅牵头组成大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开幕式、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现场和各项专项活动现场等重要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工作。

  

  2.负责国家部委领导、国(境)外政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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