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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o一一年杭州电网迎峰度夏用电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1年迎峰度夏及秋季用电指标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321号)精神,今年迎峰度夏期间(6月16日-9月15日),省下达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9%、腰荷19.67%、晚峰19.60%、低谷20.22%。为更有效地开展我市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参照省指标测算原则,2009年及2010年6月16日-9月15日期间各时段日平均最高用电负荷各占50%比重,确定各地分配比例。 一、各地迎峰度夏期间用电比例(6月16日-9月15日)
备注:早峰时段:7:00-10;59,腰荷时段:11:00-16:59,晚峰时段: 17:00-22:59,低谷时段:23:00-6:59。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虑到市区夏季居民空调负荷比重较大,省里下达给杭州电网戴帽指标20万千瓦,主要补贴市区。 (二)各地网供指标分配先从省网分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中扣除5%的网损负荷,再按比例分配。 (三)为鼓励部分电厂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顶峰发电,迎峰度夏期间部属电厂超发的用电奖励给企业所在地区(戴帽奖励指标控制在5万千瓦以内)。 (四)在日常用电指标分配中一般不下达低谷用电指标,仅在省网下达低谷指标时下达。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市区用电指标由市电力局再分至各供电局及客户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