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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7-04
【实施时间】 2011-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郑州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郑州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郑州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2011年郑州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特制定2011年我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按照“两提一扩”(提升速度、提高水平、扩大效果)的总体要求,深化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建设、要素平台支撑工作,全面提升产城互动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四集一转”(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深入发展,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1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实现4600亿元,同比增长19%,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000亿元,同比增长23%。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到15个以上,培育壮大超百亿元企业8家以上。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比较完善,主导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集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集约节约发展明显加强,就业承载能力大幅提高,使产业集聚区真正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把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程度。

  1.培育产业集群。加大对落实《关于明确产业集聚区市级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郑发〔2011〕6号)的督导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区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实现企业(项目)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培育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培育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龙头项目,以龙头带配套,把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结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集中建设一批辐射能力强的大型交易市场,以市场促产业、带物流、引集群,做好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2.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产业集聚区内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范围的重大项目建设,将集聚区内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实行联审联批,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将集聚区内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服务范围,帮助企业落实优惠政策、要素资源、劳动力等生产条件。力争全市集聚区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40个以上,完成投资280亿元。

  3.强化项目管理。对于符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要求、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重大项目,引导其入驻产业集聚区,确保新上项目符合主导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积极支持与主导产业上下游配套项目和专业物流等配套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扩建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布局。

  (二)大力促进产城互动发展。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组团捆绑联动开发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功能区与产业集聚区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全面提升产城互动发展水平。

  1.推进集聚区与城区联动开发。结合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现代城市标准,综合运用bt、bot等模式,对产业集聚区组团与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进行捆绑、联动开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集聚区建设,实现产业与城市组团功能互补、联动发展。推动城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向集聚区延伸,所有布局在市县周边的省级集聚区年内实现与城区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

  2.满足集聚区职工住房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集聚区用工单位或就业人员出租。鼓励用工量较大的企业和重大项目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将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在公共租赁住房布局上应充分考虑集聚区就业人员生产生活需要,在产业集聚区周边优先选址建设。根据生产需要在集聚区内建设以集体职工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面积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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